中国内地自由贸易区的开放措施与CEPA开放措施的协调性研究
A Study of Coordination of Opening up Measures in Mainland Free Trade Zone and of CEPA作者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广东财经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出 版 物:《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4年第5期
页 面:124-133,16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CEPA背景下内地与香港经济格局耦合的实证研究及对ECFA启示"(10YJA79001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重点课题"广东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研究"(12003B)
摘 要:2004年,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正式生效实施,这是中国内地扩大开放并为港澳企业进入中国内地赢得先机的重要举措。CEPA实施10年来,为中国内地和港澳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当前,世界经济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美、欧、日主导的新自由贸易格局正在形成,中国对外经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应对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形势,中国在上海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并以此为平台探索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经验和做法。上海自贸区与CEPA所涉及的开放性措施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给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统一性带来挑战。比较研究发现,上海自贸区服务业的开放已全面超过CEPA,而CEPA在货物贸易方面的开放度高于上海自贸区,两者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各有所长。应协调中国两类对外开放措施,以提升中国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