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认识主体的存在形式及其本质属性 收藏

认识主体的存在形式及其本质属性

作     者:仲实 

出 版 物:《学海》 (Academia Bimestris)

年 卷 期:1990年第Z1期

页      面:15-17,14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主  题:康德 社会性 皮亚杰 自我意识 客体 认识主体 存在形式 承担者 抽象思维能力 黑格尔 

摘      要:从一般的意义上说,认识的主体是指认识的承担者。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社会的历史的人才能充当认识的承担者,现实的人才是认识的主体。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对康德、黑格尔关于认识主体的思想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首先。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