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继承权的冲突探析
On the Conflict Between Rights of Land Used for Building a Rural House and Inherited Rights of the House作者机构:宜宾学院法学院四川宜宾644000
出 版 物:《改革与战略》 (Reformation & Strategy)
年 卷 期:2011年第27卷第10期
页 面:41-4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2802[工学-农业水土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基 金:宜宾学院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QJ05-53)
摘 要: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但是根据继承法,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作为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由此导致了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冲突与矛盾。同时,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又使我们不能放开宅基地使用权,使其自由进入流通领域。妥善的解决之道是应平衡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利益和集体组织对宅基地所有权的利益。宅基地换房模式是一个有益的探索,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