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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文明史分期论”与“社会形态论”的关系及其当代价值

作     者:郭云泽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250100 

出 版 物:《科学社会主义》 (Scientific Socialism)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62-7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504[法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1[哲学] 010101[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01[哲学-哲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人类学笔记》中的文明观及其当代价值”(项目编号:23CKS009)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文明史分期论 社会形态论 亚细亚生产方式 人类文明新形态 

摘      要:回顾学术史关于文明史分期理论的探究成果,马克思不囿于以往传统历史学家或哲学家的文明史分期标准,而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解释原则和研究视域,把文明史分期问题与社会形态问题相联系、统一。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文本中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认知变化构成了马克思划分人类历史阶段和建构社会形态理论的重要依据和前提,由此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线索重新回应“五形态说和“三形态说的理论争议,从而深化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对于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和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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