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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涉及补价时的会计处理

作     者:甘国华 

作者机构:江西省教育厅审计处 

出 版 物:《江西审计与财务》 (Auditing & Finance In Jiangxi)

年 卷 期:2000年第7期

页      面:34-3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会计处理 

摘      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的定义 ,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是指待售资产与待售资产相交换 ;非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相交换 ;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 ,或同时换入、换出多项资产。应该注意的是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时也可能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并不意味着不涉及任何货币性资产 ,关键在于货币资产的多少。如果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则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相交换。为便于判断 ,一般以25 %作为参考比例。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或 ,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含25 %) ,则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这一比例高于25 %(不含25%) ,则视为货币性交易 ,应根据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同类非货币资产在交换过程中 ,由于价值不可能总是完全相等 ,就涉及到对价格差进行补价的问题 ,也就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对于涉及补价情况下的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应分别支付补价与收到补价进行会计处理。1.支付补价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 ,支付补价的 ,如果换出资产没有发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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