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个人自由观”探索
作者机构: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哲学博士上海200234 浙江省行政学院教授哲学博士杭州310012
出 版 物:《浙江社会科学》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6年第6期
页 面:3-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504[法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本文探讨了马克思的“个人自由观的三个问题。1、“个人自由观的学理根据在于人类自由自觉的特性,它决定了:个人在经验性的维度上“选择不同的个性;在时代性的维度上“选择自我的意义;在历史性的维度上“选择主体的超越。2、个人自由有其现实领域与真谛。现实领域包括经济自由、政治自由、道德自由、私域自由;而其真谛在于创造性的超越与对人类本能的“升华和“压抑的自我承担。3、个人自由的条件性决定了其不能割舍的责任性,这里的质底在于:唯有如此,个人自由才可能成为可操作的现实。而个人自由与其责任相对应,体现出个人选择的标准性。这标准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实践活动的内外尺度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