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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制度改革初探

作     者:王瑞洲 史坤娥 

作者机构: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出 版 物:《政法论丛》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3年第3期

页      面:26-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商事仲裁 制度改革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 解决纠纷 仲裁制度 人民法院 形式和内容 地方性法规 

摘      要:仲裁是争议双方自愿将其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法院以外的第三方秉公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法。它作为一种古老的解决纠纷的方法,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特别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其形式和内容也逐渐发生变化,由一国范围内的民事、商事仲裁,逐步发展到国际民事、商事仲裁以及国际仲裁,成为解决国内、国际各种争议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的仲裁制度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有十几个法律、一百多个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这些纠纷包括国内、涉外的纠纷三十多种,全国各地还建立了大量的仲裁机构,这对有效地处理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起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国内的仲裁制度还比较混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辖权分工不明确、不统一,存在着交叉、重叠的现象。本文拟从分析现状入手,提些改革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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