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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

作     者:梅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机构:梅州市人民政府 

出 版 物:《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2-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摘      要:梅市府[20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将26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及24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我市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县(区)、典型镇、典型村实施,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向镇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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