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刘兴桂 Liu Xinggui
作者机构:广州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学术研究》 (Academic Research)
年 卷 期:2005年第4期
页 面:106-11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业主团体 法律人格 权利能力 非法人团体
摘 要:赋予业主团体以当事人资格,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维护业主利益的必然要求。非法人团体的权利能力不以是否具有独立财产和承担有限责任为要件,而以团体意志和组织机构为基础。业主团体的法律人格具有形式意义,其必须与业主人格相结合才能发生实际的法律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