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不当出生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以31份民事判决为样本的实证分析
Research on the Scope of Compensation for Infringement Damage Caused by Wrongful Birth of Fetuses—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3l Civil Judgments
作 者:周露 Zhou Lu
作者机构: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阳554300
出 版 物:《西部学刊》 (Journal of Western)
年 卷 期:2024年第16期
页 面:90-9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不当出生 赔偿范围 赔偿方式
摘 要:不当出生之诉,是指因医疗机构的诊断失实,提供错误的诊断资讯导致父母未能及时终止妊娠,因此父母向医方提起的索赔之诉。实质上侵害的是父母的优生、优育选择权,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对父母抚养缺陷子女所额外支付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孕妇生产费、子女后续医疗费、特殊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