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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4]3号)

Circular of the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on Implementing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on the Registration of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of Level 2 Cost Engineers

作     者: 

作者机构: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出 版 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33-3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造价工程师 放管服 土木建筑工程 注册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编码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 审批效率 

摘      要: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我省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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