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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行为概论

A Brief Commentary on Trading Behavior

作     者:苗延波 MIAO Yan-bo

作者机构:法学杂志社北京100164 

出 版 物:《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年 卷 期:2008年第6期

页      面:50-5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商事行为 概念 性质 范围 内容 

摘      要:商事行为是指依商法所规定的商事主体以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行为。商事行为的性质是法律行为,不包括事实行为。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第3条规定的企业法人从事商事行为的范围,可以看作是对于商事行为范围的规定。在中国,具体的商事行为可以包括:商事合同、证券交易、期货买卖、商事信托、商业票据、商业银行业务、商业保险、商事代理、海商、商业特许经营、招标投标、拍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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