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作者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
出 版 物:《吉林政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lin Province)
年 卷 期:2005年第13期
页 面:20-36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经济社会管理 吉林省人民政府 县域经济发展 中共吉林省委 出版行政管理 分级管理 管理权力 县域范围
摘 要: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吉发〔2005〕15号),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省政府决定,扩大县(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落实县域突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要以这次放权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意识,真正把扩权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不断激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