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林木、林地案件典型案例评析(二)——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典型案例评析系列之十四
作者机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执法监督处
出 版 物:《山西林业》 (Forestry of Shanxi)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4-5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蓄积量 放线测量 行政案件 鉴定价值 案例评析 集体所有
摘 要:一、未经批准为放线测量修路砍伐林木如何定性?【基本案情】2022年8月,某县林业局在工作中发现,某公司在某村山顶有毁坏林木行为。经查,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放线测量为由,擅自将位于某村南山顶林木权属为某村集体所有的34棵树木砍伐(其中橡子树13棵、牛筋子树21棵),林木现场堆放。经过鉴定砍伐林木蓄积量为0.378m^(3),鉴定价值为4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