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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义务定义模式及问题——以网络暴力的规制为视角

Exploring the Definition Mode and Problems of the Obligation in the Crime of Refusing to Fulfill the Obligation of Information Network Security Managemen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gulating Cyber Violence

作     者:赵智越 陈诗梵 张逸群 赵迎春 Zhiyue Zhao;Shifan Chen;Yiqun Zhang;Yingchun Zhao

作者机构: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 

出 版 物:《法学(汉斯)》 (Open Journal of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12卷第6期

页      面:3739-374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双重定义 网络暴力 

摘      要: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前置条件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而被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却拒不改正。然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本文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定义模式归纳为“概括式+列举式的双重定义模式,以概括式概念保证规制开放性,辅以列举式义务将监管部门行政行为具体化。但是,该义务模式之下还存在义务来源欠合理、“列举式涉及种类过少以及“概括式过于开放的问题,应对义务来源进行教义限制并分别弥补两种模式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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