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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主播的法律主体及责任认定

作     者:徐润言 

作者机构: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百科知识》 (Encyclopedic Knowledge)

年 卷 期:2024年第18期

页      面:46-4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近些年来,得益于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及直播带货给广大网民的消费习惯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从网络直播带货主播的法律地位出发,分析主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一,网络直播带货主播的核心身份是广告代言人,同时还可能存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身份竞合。第二,当发生涉及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侵权问题时,主播应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对于一般的产品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消费者证明侵权结果的存在,由主播证明自身无过错。网络直播带货的优势网络直播带货作为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发展的衍生物,已然成为零售业最重要的销售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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