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后抢劫的既遂与未遂
作者机构: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05年第11S期
页 面:44-4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事后抢劫 既遂 未遂 未遂标准 抢劫罪 特殊类型 盗窃行为 抢劫行为 司法实践 行为人
摘 要:事后抢劫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对于事后抢劫的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最终是否得到财物为标准,还是一概认定事后抢劫都是既遂,在理论上存有争议。在刑法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前,应以事后抢劫行为中先前的盗窃行为的既遂、未遂作为事后抢劫罪的既遂、未遂标准,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