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文人如何看待动物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公民与法(综合版)》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年 卷 期:2024年第4期
页 面:41-4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相关法律问题 《文苑英华》 唐代文人 礼法冲突 动物个体 道德反思 考试者 铨选考试
摘 要:唐代文人们在铨选考试时需要作“拟判,除了要求考试者熟悉法律、引经据典和对仗丰美之外,还广泛考查礼法冲突时的协调问题。判题涉及生活百态,现今留存的《文苑英华》中专门有“鸟兽门二十四道判文实录,涉及动物相关法律问题,无论是直接从动物个体出发的保护还是间接的工具性保护,唐代的动物保护都呈现出一种值得思考的道德反思,所谓“于人则事乖亲爱,在兽则理切肝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