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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4号)

作     者:1.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湖北北省财政厅 

作者机构: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北省财政厅 

出 版 物:《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

年 卷 期:2024年第7期

页      面:23-2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7[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最低工资标准 湖北省财政厅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 省级统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发放标准 加快推进 

摘      要: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2号)有关要求,决定从2024年2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联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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