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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力 谱写襄阳法治新篇章

作     者:吕燕丽 

作者机构:中共襄阳市委党校 

出 版 物:《学习月刊》 (Study Monthly)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31-3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设区的市 立法法 历史文化保护 环境保护 地方性法规 城乡建设与管理 立法引领 立法权 

摘      要:“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明确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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