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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经验法则”——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A New Understanding of Experience General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riminal Procedure

作     者:纵博 

作者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当代法学》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4年第38卷第3期

页      面:97-10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18ZDA139)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经验法则 盖然性命题 自由心证 证据裁判 

摘      要:经验法则虽名曰“法则,但并非一种具有约束力的“规则,而仅是通过对人类生活经验进行归纳获得的盖然性大小不同的“命题,在证据判断中可作为大前提而运用。经验法则的认定、选择、运用具有主观性,是自由心证的一部分,所以经验法则自身不可能实现对自由心证的制约,要求证据判断应“遵循经验法则在逻辑上难以成立,相反,经验法则的运用过程才是需要进行规范的对象。经验法则的运用不得违背证据裁判原则,不会导致证明标准实质性的降低,也不会改变证明责任分配。我国司法实践中经验法则的运用存在模糊化、随意化、单向化、修辞化等问题,潜藏着错误认定事实的风险,因此对于经验法则的运用应进行必要的规范。国内外学者提出以概率、类型化、证明、法律规则等方法规范经验法则的运用,从规范效果的直接性和可预期性来看,以法律规则对经验法则的发现、选择、运用进行规范是相对可靠和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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