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家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心城区城市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机构: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财政局
出 版 物:《丽水市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Lishui Municipality)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24-26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摘 要:丽建发[2024]3号各县(市、区)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建设分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市直有关单位:现将《丽水市中心城区城市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丽水市中心城区城市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推进丽水市美丽大花园核心区建设,实现生态立市目标。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与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我市城市绿地易地绿化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