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出 版 物:《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4年第4期
页 面:2-8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摘 要:MBGS-2024-003梅市农农[2024]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