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周“告(诰)”刻辞看诰体起源及其文体性质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57卷第2期
页 面:101-10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5[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05[文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唐前出土文献及佚文献文学综合研究”(项目编号:17ZDA254)
摘 要:通过考察甲骨刻辞的“告字相关用例,可以发现殷商中晚期已经孕育了后世诰体的雏形与早期文体意识,并且可能分化出专门的字形与一般意义的“告相区别。殷商时代的“告(诰)辞大多与祭祀、兵戎等国家大事相关,对所告之事、所告对象亦表现出明显的重视与关切。即便到了周初《大诰》等诰文,其倾诉对象逐渐从神明先王转向诸侯臣子,这一真诚恳切的基本态度亦未发生变化。由此,诰体的文体特征应确认为殷殷告慰、款款告托、谆谆告勉,而非严肃训诫、严格约束、严厉惩罚,这也是诰体与训、命、誓等其他文体最本质的区别。所谓“五诰可以观仁,从诰体的发展亦可清晰见出有周一代“敬天保民“明德慎罚思想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