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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黄淮地区的官方治水与地权转移

The Governmental Water Control and the Land Right Transfer in Huang-Huai Area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作     者:马俊亚 MA Junya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南京210023 

出 版 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101-11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大运河与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7ZDA184)。 

主  题:治水 水淹地亩 荒地报领 湖团 唐守忠 

摘      要:在清代,对官员而言,治河带来的土地利益的回报,不低于对国帑的贪污。在淮黄运交汇的水患区,土地价值取决于能否避水之害。无权平民被洪水逼迫大量弃耕弃田,与官权有关的强势集团则大肆占地,导致大地产极为普遍,土地在权力加持下大量增值。晚清黄淮地区发生的山东湖团(客民)在徐州与当地民众(土民)的争田事件中,被朝廷及后世史家视为非常“公允的曾国藩处理方案,实质上融入很大的政治考量,把官府的责任转嫁给了受害的土客双方,并用冠冕堂皇的官场套话打压了民间规范,留下了无尽的土地纠纷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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