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单双重法律性质的反思
Reflection on the Dual Legal Nature of Bill of Lading作者机构: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Beiji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80-8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提单双重属性学说受到学界推崇,不断被作为理论依据分析案件,但该学说在司法、商业实践中存在诸多缺陷,根本原因是对提单法律属性及提单自身表征的权利存在认识偏差。因此,我们要重新审视提单的法律性质。从提单涉及的各个商业领域来看,无论法律关系如何变化,提单始终是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主张交付货物的债权单据,即提单仅具有债权性。只有正确把握提单性质,才有利于维护基础法律关系,保障提单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