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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儿童最大利益的实现层次与规则完善

The Criterion and Improvement of Rules of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in the Trial of Divorce Cases

作     者:张爱桐 Zhang Aitong

作者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环球法律评论》 (Glob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4年第46卷第3期

页      面:118-12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2023年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资助“数字时代儿童权利保护研究”(XRZ2023016)的研究成果。 

主  题:离婚诉讼 儿童最大利益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探望权 

摘      要:儿童具有身心发育不成熟的特殊性,获得有效监护是实现其最大利益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障。父母离婚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儿童天然的家庭监护模式,对儿童利益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亟需妥善解决离婚诉讼中涉直接抚养关系、抚养费及探望权等关切儿童监护的重要事项,维护儿童的最大利益。我国在立法层面确立了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基本审判原则,但在具体规则层面仍有不足。应继续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基础展开动态检视,将儿童不断发展的能力纳入考虑,充分尊重儿童的真实意愿。与此同时细化完善离婚诉讼具体审判规则,在确定直接抚养关系事项中构建儿童最大利益综合评判体系,适当扩大抚养费范围并逐步提高给付标准,确立探望权兼具权利与义务的双重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厘定中止探望的具体事由与裁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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