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公序良俗之道德考量
Ethical Considerations of Public Order and Morality in the Registration of Trade Marks作者机构: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0084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100033
出 版 物:《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38卷第3期
页 面:89-9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协调研究”(20BFX142) 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项目“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与路径研究”
主 题:商标注册 公序良俗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不良影响条款 底线性道德
摘 要: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申请商标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保护公序良俗。实践中,法院在判断申请商标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中的社会道德时,存在道德内涵解释不清、要求不明的问题,也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问题产生的因由主要包括立法对道德的模糊表达、道德判断的差异化、司法对“道德价值定位的认知偏差,以及法院对司法裁判社会效果的过度考量等。问题的解决之策在于,回归不良影响条款保护最低道德的价值定位,明确社会道德在商标注册中的立法表达。在判断商标是否违背社会道德时,不仅要结合商标的使用情境等要素确定商标的固有含义,还要对商标的文化意涵进行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