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建引领 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作者机构:贵州省司法厅
出 版 物:《当代贵州》 (Guizhou Today)
年 卷 期:2024年第26期
页 面:70-71页
主 题:人民调解员 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 东方经验 党建引领 人民调解工作 宪法和法律 枫桥经验
摘 要:人民调解是以宪法和法律形式确认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对抓前端、治未病有明显的优势,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推进全省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提出明确要求。省司法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