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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与律例:晚清的重商主义法律改革

Commercial War and Law:Mercantilist Legal Reform in Late Qing

作     者:赖骏楠 Lai Junnan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2024年第36卷第3期

页      面:764-78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6[历史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重商主义 商战 近代法 

摘      要:重商主义是理解中国近代法律史的重要线索。重商主义是近代政治经济的常见表现形态,其本质是民族国家与国民经济的同步缔造过程。西方各国经济自近代以来经历明显的重商主义阶段。晚清中国以不平等条约形式被迫卷入世界体系,丧失大量利权。为捍卫本国经济利益,实现富强,以郑观应为代表的晚清有识之士提出一整套包含法律改革在内的商战主张,即中国版的重商主义。在国际法层面,商战改革体现为以调查各国贸易、保护海外中国商民为宗旨的驻外领事制度的确立与完善,以及在商约谈判中要求废除诸多不公平待遇的尝试。在国内法层面,商战改革体现为专门应对近代经济发展的行政组织法改革、一般性重商法律的制定,以及与现代产业政策类似的、直接干预经济的诸项立法。提倡重商主义这一近代法新理解模式,并非要排斥原有的“法治—权利和“政治—国族模式,三者在近代语境中毋宁是兼容乃至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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