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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取消福州、宁德等地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作     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作者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 版 物:《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41-42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8[工学] 0815[工学-水利工程] 

摘      要:闽政文〔2023〕546号福州市、宁德市人民政府:你们报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和取消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与取消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宁德市福安市罗江自来水厂穆阳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天塌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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