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局部调整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20号)
作者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 版 物:《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16-17页
学科分类:0601[历史学-考古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060109[历史学-专门考古]
主 题:原则同意 局部调整 历史文化街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 传统风貌 规划期限 街区特色
摘 要: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甬政〔2024〕1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对《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所作的局部调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二、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彰显街区特色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