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CBA独家签约权制度——“周琦事件”引发的思考
On the CBA Exclusive Right for Contract Renewal System:Reflections on the "Retention of ZHOU Qi"作者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出 版 物:《上海体育大学学报》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年 卷 期:2024年第48卷第6期
页 面:1-13页
核心收录:
主 题:CBA独家签约权 球员转会 保留制度 体育特殊性 体育仲裁
摘 要:“周琦事件的症结源于CBA独家签约权制度,其旨在鼓励俱乐部自主培养球员并适当放开球员流动。但随着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球员利益保障规则缺失不仅暴露出该制度排除竞争与择业自由的法治困境,还反映出我国对体育特殊性理解的局限性导致该制度背后四方主体利益失衡。独家签约权制度源于域外保留制度,在欧美经历发展与完善并最终实现利益平衡。新《体育法》明确“竞技体育市场化、职业化目标,为主体利益平衡确立价值导向。在此背景下,可在内部构建专门的转会交易谈判平台化解僵局,在外部通过体育仲裁以个案推动独家签约权制度的过渡完善,未来为自由球员转会制度的施行破除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