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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论法治与人治

Aristotle’s Discussion on Rule by Law and Rule by Man

作     者:何博超 He Bochao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出 版 物:《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64卷第3期

页      面:138-14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3[哲学-外国哲学] 060305[历史学-专门史与整体史] 06[历史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0603[历史学-世界史]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地中海文明与古希腊哲学起源研究”(23&ZD239) 

主  题:亚里士多德 《修辞术》 《政治学》  政体 

摘      要:亚里士多德在早期著作《修辞术》中首先关注了法治与人治的问题。在这部作品里,他先是从人治转向法治,进而又从法治走向人治,两种治理方式构成了辩证的交互关系。后来的《政治学》继续这一思路,通过它来考察各种政体形式,最终提出了平衡法治与人治的中间政体。而实际上,《修辞术》早已暗示了相似的适度平民制。凭借哲学式修辞术,亚里士多德规划了与《修辞术》相应的、理想的精英平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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