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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刑法的供求与回应

The Supply,Demand and Respon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iminal Law in the Digital Economy Era

作     者:魏昌东 Wei Changdong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出 版 物:《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年 卷 期:2024年第32卷第3期

页      面:49-6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21&ZD209)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数字经济时代 知识产权刑法 犯罪数字化 利益平衡原则 

摘      要:“中国式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体系以工业经济时代的犯罪治理需求为根据而建构,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知识产权刑法体系提出了新挑战。《刑法修正案(十一)》做出扩张客体范围、更新危害行为结构、优化法益侵害评价模式的修正,以回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犯罪治理需求。囿于对日益普遍化的知识产权犯罪向数字化结构模式变异存在判断不足的问题,立法并未全面破解供求失衡的问题。数字经济的全面深化,知识产权犯罪主导行为模式向数字化、产业化模式转型,要求刑法在坚守利益平衡原则导向的同时,以数字化犯罪治理为基本面向,有针对性地将数字型犯罪结构作为立法规制的重点,根据数字技术对不同知识产权权属损害的实然状况,建构差异化的保护体系。基于法秩序统一原则,不宜盲目扩张保护权属的类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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