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与审慎:董仲舒“原心定罪”主张新解
Benevolence,Righteousness and Prudence:A New Interpretation of Dong Zhongshu’s“Judging a Person According to His or Her Motives”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衡水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gshui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4年第26卷第3期
页 面:28-35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摘 要:董仲舒的‚原心定罪‛主张直接催生了汉代法治的‚《春秋》决狱‛实践。通常对‚原心定罪‛的解释会援引董仲舒的‚德主刑辅‛‚阳德阴刑‛思想,将阴阳与刑德比附论证。然而,这一解读方式忽略了董仲舒‚原心定罪‛主张在其篇章中与仁义、审慎论述的相关性。从伦理视角看,董仲舒将‚仁‛理解为泛爱与理性思考,推究得到‚慎‛这一态度;将‚义‛理解为内在规范力量,推究得到‚以经正义‛这一方式,因而‚原心定罪‛无需通过阴阳比附论证也可成立。这种对董仲舒德刑思想的解读方式,有助于董仲舒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现代化理解。此外,董仲舒对道德主体的行为自主性有更明显的肯定,动机在确定主体道德责任时有更重要的地位,这展现出他有在当代被解读为理由内在主义者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