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一部怎样的《人工智能法》?——中国人工智能立法的基本逻辑与制度架构
What Kind of"AI Law"Should China Have?——Basic Logic and Systemic Structure of China's AI Legislative Framework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北京100083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24年第42卷第3期
页 面:3-1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3AFX009)“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位与分层治理研究”。
主 题:人工智能法 立法逻辑 总则式体例 国际竞争 制度架构
摘 要: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当前国际技术竞争与规则竞争的关键领域。人工智能立法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综合立法,承载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使命。我国的人工智能立法,需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不确定性,明确回应本土的独特性,更好地适应国际合作与竞争,提炼既往网络立法经验,合理借鉴国外法律制度和国际规则中的制度资源,夯实立法的理论基础。中国的《人工智能法》应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制度设计应彰显人本主义,采取“总则式的立法体例,确立适宜本土实践与发展阶段的监管制度,并逐步推进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