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内幕交易规制的必要性与制度设想
The Necessity and Institutional Design of Insider Trading Regulation for Carbon Emission Rights作者机构: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521
出 版 物:《证券市场导报》 (Securities Market Herald)
年 卷 期:2024年第5期
页 面:25-3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基 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粤东西北专项“协同治理视野下南海碳汇交易规则法治化研究”(GD21YDXZFX01)。
摘 要:碳市场金融化背景下,碳排放权内幕交易问题在法制建设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是否适用金融(或证券)监管范式方面也存在分歧。碳排放权是否属于金融产品、是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相关内幕交易实证数据是否丰富,均不足以否定其规制必要性。目前关于碳排放权内幕交易风险的许多基础理论都缺乏解释力,应将其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以公平竞争为理念予以规制。然而,衍生于股票市场的内幕信息中心论难以适用于碳排放权交易的具体认定,应当考虑引入竞争执法范式,将信息重大性和未公开性认定转变为信息优势及取用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同时,还应考虑构建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为统一执法主体、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各碳交所为主要自律监管组织的协同机制,统一自律处罚措施,明确行政责任并探索适时引入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