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问责追责
Reasonable Accountability: Seeking a Balance Between Duty and Responsibility作者机构:中南大学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出 版 物:《理论视野》 (Theoretical Horizon)
年 卷 期:2015年第179卷第1期
页 面:9-1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13&ZD032)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成果
摘 要:遍览古今中西列国,莫不以问责追责为治国之利器。然则,器虽利,若不得其要,则或无用,或添乱,甚而祸国殃民。问责追责之要,本质上就是人们所形成的关于问责追责的理性。因此,只有实现问责追责的理性化,才能用好问责追责这件利器。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不仅十分重视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而且十余次对这项制度的构建和运用提出要求。反观现实,当前既存在有责不究的问题,也存在过度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