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附随失信惩戒措施的法治化进路
Rule-of-Law Approach to Incidental Punitive Measures for Breach of Trust Attached to Crime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厦门市361005
出 版 物:《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61卷第2期
页 面:51-61,15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失信惩戒措施 比例原则 社会信用体系 犯罪附随后果 禁止不当联结原则
摘 要:犯罪附随失信惩戒措施具有弥补刑罚有限性、增强刑罚惩戒效果、规训社会公众守法意识的功能。然而,随着轻罪时代的到来,犯罪类型与犯罪数量均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失信惩戒措施不仅已异化为犯罪的附随后果之一,而且泛化与滥用的现象也越发严重。这导致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偏离法治化的道路,更为重要的是,对我国公民正当权益的保护也埋下了极大的法治隐患。为了推动犯罪附随失信惩戒措施的法治化,在价值维度上,应追求自由与秩序的平衡,重申并恪守禁止不当联结原则与比例原则;在具体路径上,应通过明晰适用条件、分类惩戒措施、关照犯罪情状、排除高发型轻罪适用以及完善救济程序等方式,建立类型化、立体化、关联化以及可救济的犯罪附随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