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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社会权何以实现:《欧洲社会宪章》的制度考察与启示

作     者:何燕华 冯丽芳 

作者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203) 

主  题:《欧洲社会宪章》 老年人社会权 积极老龄化 

摘      要:社会权是确保老年人享有其他人权的前提,保障老年人的社会权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核心关切。《欧洲社会宪章》第23条对老年人社会权的确认及其实现路径为实现老年人的社会权积累了相关经验,尤其是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对实效性的评估工作的重视,体现了欧洲地区老年人社会权实践的发展方向。在我国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应当加强老龄工作的量化和成果的可视性,以立法形式明确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增设打击虐待老年人行为的强制报告制度,并将维护老年人自主权落实到老年人照护政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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