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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4年 第14号

作者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出 版 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China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Gazette)

年 卷 期:2024年第11期

页      面:17-18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09[农学] 0904[农学-植物保护] 

摘      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爱尔兰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海事部关于中国从爱尔兰输入种猪的检疫和卫生条件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下列检疫和卫生条件的爱尔兰种猪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爱尔兰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海事部关于中国从爱尔兰输入种猪的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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