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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税权分配理论前提的反思

Reflections on the Theoretical Premise of the Distribution of Taxing Power between Central and Local Authorities

作     者:郭昌盛 Guo Changsheng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出 版 物:《理论月刊》 (Theory Monthly)

年 卷 期:2024年第4期

页      面:104-114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税权 税收立法权 税收征管权 税收收益权 中央与地方 

摘      要:中央与地方税权分配的前提在于对税权这一概念的产生、基本内容以及税权分配的原则形成共识。然而,学界对于税权这一概念的产生时间仍然存在误解,对税权的基本内容尚未形成共识,中央和地方税权分配应遵循哪些原则同样聚讼纷纭。从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历史沿革来看,税权这一概念可以追溯至1988年,且官方文件始终强调税权的集中。税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不包括税收司法权。法学视角下,中央与地方税权分配应当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三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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