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所得税政策探析
An Analysis of Income Tax Policies for Partnership Enterprises作者机构:珠海安德信税务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注册税务师》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年 卷 期:2024年第3期
页 面:41-4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者个人 应税项目 纳税年度
摘 要:近几年,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但合伙企业没有享受到政策红利。笔者通过对现实案例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一些建议。一、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税的缴纳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