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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介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必要性和优势

作     者:张艳 

作者机构:福建省龙岩市闽西公证处 

出 版 物:《法制博览》 (Legality Vis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10期

页      面:130-1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继承 遗产管理人 公证 

摘      要:遗产管理是一套复杂的程序,不仅包括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资格确权、职能权利确认、报酬请求、管理监督、采取消极管理还是积极管理、责任承担、独立法律地位如诉讼担当等,而且还涉及遗产清理方面的登记、造册、汇报、公示公告、遗产分配、债务清偿等,各项职能是独立、明确的,此外,这些具体职能之间亦须环环相扣,衔接畅通。然而就如今的实际情况而言,因没有统一的指引操作,出现了在不同层面对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研究、探索。在此进程中,公证处有国家公信力背景,属于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办理了大量的遗嘱、继承、遗产约定协议等公证业务,公证人员不仅具有家事财富传承的专业法律知识储备,而且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因此公证在遗产管理人制度中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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