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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湘西南苗疆的里甲赋役与社会组织变迁

The Transition of Lijia Tax and Corvee System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Sou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作     者:吴娟婷 Wu Juanting

作者机构: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广东广州510275 

出 版 物:《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1-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历史上的西南少数民族政权与国家整合研究”(批准号:LSYZD21010)阶段性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明清以来南岭民族走廊的国家治理与社会整合研究”(批准号:22JJD850016)阶段性成果 

主  题:苗疆 赋役 款组织 改峒为里 门户地 

摘      要:湘西南苗疆被纳入国家州县体系后,王朝国家面临着如何在一个无君长统属的峒苗社会推动基层治理的问题。结合史料文献与田野考察,可以发现,明中期至清前期,湘西南州县试图将通过“合款组织起跨村寨联盟维系运转的峒苗社会“改峒为里,即把款组织改置“苗里。湘西南先是逐步形成了按汉苗身份划里而治,各有税则,苗田免丈、仅通过征派极低定额苗粮“以示羁縻的苗里定例,在“改峒为里的具体实践中,官府通过合款聚集头人,由头人口报税额登记入籍;而在款组织内部,各团寨通过承担摊派于固定“门户地的税额,整合成“门户共当、钱粮共纳的定额苗粮赋役征派单位。苗峒款组织逐渐转变成为兼具基层治理与赋役征派功能的“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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