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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民调解档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作     者:杨敏 孙玲 

作者机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费县司法局 

出 版 物:《山东档案》 (Shandong Archives)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面:63-64页

学科分类: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120503[管理学-档案学] 

主  题: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法 立卷归档 枫桥经验 学术论文 

摘      要:人民调解制度就是“枫桥经验的一种具体实践,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顾名思义,人民调解档案就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调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真实记录。目前探讨人民调解档案的相关学术论文还很少,笔者结合现行的人民调解档案相关规范和标准,尝试谈一谈做好人民调解档案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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