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
作 者:无
作者机构:教育部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年 卷 期:2023年第7期
页 面:29-47页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高等学校招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招生考试机构 教育部 印发 教育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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