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共同体的生成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基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分析视角
Research on the Generating Logic and Practice Path of Social Conflicts and Disputes Governance Community:A Perspective of"Fengqiao Experience"in the New Era作者机构:中共临海市委党校浙江临海317000
出 版 物:《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24年第33卷第3期
页 面:93-100页
学科分类:030606[法学-公安情报学]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新乡贤参与乡村矛盾纠纷调解的优化策略研究”(23GHB24)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共同体,不仅是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化的现实需要,本质上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共同体,核心要义在于搭建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一核多元的治理结构,形成矛盾纠纷治理中政社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为此,必须要重塑多元主体间的关系,凝聚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建立多元主体间合作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进而真正将治理模式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