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在线诉讼对直接言词原则的重塑与发展
作者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444
出 版 物:《宁夏社会科学》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2期
页 面:125-13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07[法学-国际关系]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基 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中国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3BS06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中的检察监督责任研究”(项目编号:GJ2022C29)
摘 要:刑事在线诉讼作为数字思维、数字技术与现代司法深度融合的产物,与传统刑事诉讼模式所伴生的直接言词原则之间存在张力,这种张力并非绝对的对立与否定,而是刑事在线诉讼对直接言词原则的数字化重塑与发展。这一数字化重塑使得法庭不仅局限于物理空间中的特定场所,法庭的功能也由场所扩展至司法服务,将物理直接接触扩展至虚拟空间的观感接触,“口头性的表达方式由“面对面转移至“屏对屏。一方面对直接言词原则的例外适用、言词作证效果等予以优化升级,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弱化了庭审互动效果和部分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功能,冲击诉讼主体的传统认知。针对这一现象,应正确理解刑事在线诉讼与直接言词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关注各诉讼主体的诉讼体验、明确适用限度以及技术补强等途径予以完善。